在中国起诉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设立的公司,法院要求提供BVI公司存续证明Goodstanding并办理中国使馆认证,请问这个要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在中国内地起诉一家境外公司,需要提供能证明该境外公司还存在的主体资格证明,一般是该国外公司的登记注册证书。但是该文件只能证明该公司注册过,无法核实现在它是否还继续存在。因此需要提供该公司最近的存续证明Goodstanding文件。
具体流程是到BVI政府申请一份BVI存续证明Goodstanding文件,然后办理国际公证及中国驻英使馆认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