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结婚后双方都去了加拿大,在加拿大法院办理的离婚判决书,现在女方回到国内,想要在国内更改户口登记的信息,将已婚改成离异,然后出单身证明再婚,但到国内公安部门去更改胡籍时,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说单凭离婚判决书办理不了更改户籍,必须要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的认证,而且还要在国内法院做备案才行,这个手续要怎么办理呢?
在加拿大法院办理的离婚判决书到中国来公安局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办理中驻加拿大使馆认证,不需要本人回加拿大办理,只要把加拿大离婚判决书扫描件发给我们,另外如果是加拿大公民的话,需要提供一方的加拿大护照扫描件,如果是中国国籍,则需要提供中国护照及加拿大枫叶卡扫描件,另外需要提供对方的中文名称及出生年月日就可以了。公证认证时间需要13个工作天左右。
由于是加拿大法院出的判决书,所以把判决书办理公证认证后,带公证认证完成文件到当地法院去备案就可以了,而这个备案程序不在公证认证过程中,是办理完成之后本人带公证认证文件自己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