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前是中国人,90年代时嫁到日本并加入日本国籍,后来回国,在中国购有A类股票,2012年在上海医院去世,而在此三年前,她的丈夫已经在日本去世,由于两人并没有子女,所以女方的父母想要继承女方手中持有股票,但由于女方已经去世,去世前也并没有立遗嘱,所以证券交易所说,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而公证处要求需要证明女方的丈夫也去世了,要出具死亡证明,而且由于她的丈夫是在日本去世,所以要还要把死亡证明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送到公证处才可以,但由于夫妻双方都已经去世,其它人要怎么申请日本的死亡证明及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呢?
做为死亡人的亲属,同样可以委托我们来帮他申请已死亡人的死亡证明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需要提供的文件有:
1. 委托人的授权书和护照复印件
2. 拥有日本国籍过世者的名字,中文名,生日, 死亡日期, 在日本的住所登记地(本籍地),以及申请该证明的用途。
提供以上信息及文件原件,我们就可以帮助客户申请死亡证明了,然后我们会把申请出来死亡证明交给公证人办理公证,然后交日本外务省办理认证最终是中驻日使馆办理认证。把经过以上三部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拿到国内公证处,公证处就可以认可女方丈夫已经死亡的事实了。
日本出具的死亡证明如何申请及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2014-01-18 来源:使馆认证网-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服务网 点击: